刚刚小编为大家讲了我们在闵行公司工商注册的收费标准,但我们在公司工商注册过程中往往要去工商部门跑很多次,既浪费时间又效率低下,这时候我们找一家专业的代办公司是最省心的,他们有合理的规划流程节省了很多时间,提升了我们在工商注册业务效率,也使我们可以更好的把重点工作放在公司经营上,可谓一举两得的事情,那么接下来雄达小编就带大家看看我们在闵行公司注册公司的业务流程。
1、直接到县(市、区)工商局注册登记场所办理属本级核准的企业名称核准登记的,当场作出核准(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驳回(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的决定。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后报请上级登记机关决定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就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上级审批。
2、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了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自收到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提交的申请材料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视为新的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在六十天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1、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公有产权的出具产权单位证明,私有房产出具私有产权证〈复印件〉,出租的出具双方租赁协议书及出租产权证〈复印件〉);
3、 个人合伙经营的,出具合伙协议书;
4、 有关技术行业证件:
5、 主要行业前置审批证件:
1、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的,当场予以受理,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作出准予企业设立登记决定,发给《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2、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爱理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3、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将申请材料原件作为新申请的办理。企业登记机关发给《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4、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书面告之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5、依法应当先经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后报请上级登记机关决定的企业登记申请,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上级审批。
以上就是在闵行公司工商注册的相关流程,可以看的出来办理工商注册流程还是比较麻烦的,如果您想找代理机构来帮您办理这些业务,可以随时联系我们雄达企业!上海雄达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有10年注册公司服务经验,帮助数万客户解决上海注册公司各种疑难问题。